農藥、種子定量包裝現狀及對策
來源:環球糧機網發布時間:2015-02-10 13:36:32
近年來,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短斤少兩現象時有發生, 凈含量不足的問題, 逐漸上升為群眾反映的熱點、 黨和政府關心的焦點、 計量監督工作的難點。
1 農藥、 種子定量包裝現狀
今年, 廣西來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農民反映強烈的農藥、 種子定量包裝凈含量不足的問題, 結合 “3 · 15”活動, 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為期 15 天的農藥、 種子定量包裝商品市場監督檢查。 通過對 90 多家農藥、 種子經銷單位, 126 個品種的檢查,凈含量不合格達 81 個, 占64. 3% 。
來賓市農業收入占全市國民收入的 38% - 40% , 農藥、 種子需求量大, 據初步統計全市每年需主要農作物(水稻、 玉米、 花生、 黃豆種子 ) (500-600 ) 萬公斤, 蔬菜種子(20-30)萬公斤, 農藥 (450-500 ) 噸, 如不對當前農藥、種子定量包裝的現狀進行整治, 那么每年給農民群眾帶來的經濟損失將不可估量。
2 定量包裝凈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在檢查中發現, 造成農藥、 種子定量包裝凈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生產廠領導不重視計量管理,不按規定配備計量器具, 配備了計量器具的計量設備到期不檢定、 不校準, 使計量器具在一些生產廠家形同虛設;二是一些生產廠和經銷單位對計量的法制意識淡薄。 對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含義認識不清, 如蔬菜、 谷類種子包裝, 其凈含量應是扣除皮重及超標準規定的水分含量,企業在內部抽檢中往往忽略水分含量問題, 對超標水分未扣除; 水劑農藥包裝中往往忽略溫度影響等因素。有的經銷單位進貨時雖稱重驗收過, 但不知道還要去皮重; 三是有些農資企業, 正處在企業改制過程中,放松了企業的計量管理,以及受到經濟利益驅動和對JJF1070-2000《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不熟悉或理解不正確, 造成故意少裝現象; 四是農藥、 種子定量包裝從業人員沒有經過嚴格培訓。 一些操作人員連秤的分度值都分不清、 認不準, 分裝工具還是用紙盒或碗作為定量標準器。一些農藥、 種子生產企業設備和使用配備不當, 也是當前造成定量包裝虧量和分裝不均的原因之一。
3 加強定量包裝工作的對策
3. 1 切實轉變觀念, 提高服務意識
3. 1. 1 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 及時通報信息
一是組織各農藥、種子企業從事定量包裝的人員、使用和維護計量器具的人員和檢驗人員進行專項培訓,宣貫 JJF1070-2000《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 深入學習 《計量法》 、 《定量包裝商品監督規定》 、 《商品包裝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 等計量法律法規和計量器具的檢定、 修理方面的知識.二是通過計量監督檢查得到大量數據, 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通報當前計量狀況的分析結果, 為政府作決策和生產、 經銷企業參與市場競爭提供有效的依據。
3. 1. 2 提供相應的計量技術服務
從提高相應的計量技術服務入手, 分析企業存在的計量問題, 使之配備符合農藥、 種子生產企業實際的定量包裝工作用計量器具, 建立相應計量技術保證體系。
3. 1. 3 幫助農藥、 種子企業制定和完善計量管理制度
一是對各農藥、 種子企業使用的計量器具進行登記造冊備案、 建立臺帳。二是對計量器具管理實行動態管理, 督促企業做到計量器具使用前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 使用過程中必須按周期檢定; 對損壞的計量器具要及時報修; 維修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是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計量抽查, 及時發現定量包裝用計量器具的問題, 針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糾正措施。四是組織計量人員培訓和考核, 合格者頒發操作員證, 不合格者建議企業調離計量崗位。 五是結合"召回制度"的建立, 幫助企業建立相應的機制, 對凈含量不合格的農藥、種子產品實施召回, 以免造成對企業的負面影響。
3. 2 嚴格行政執法, 規范經營行為
計量管理部門針對法制意識淡薄產生的故意少裝行為, 采取宣傳、 教育和行政處罰并舉的原則。 對于屢教不改的予以嚴厲制裁。做到 “四不放過”, 即對查處的計量違法大案要案的案情沒有搞清的不放過; 短斤少兩產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明的不放過; 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 支持和參與制售短斤少兩產品的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
3. 2. 1 一切從實際出發, 標本兼治
確因技術原因引起的定量包裝凈含量不合格, 可以通過召開計量技術分析會, 舉辦計量不合格企業廠長學習班, 并派技術人員到現場幫助整改, 督促企業提高計量水平。 對故意減少包裝量, 采用短斤少兩來減少成本、追求高利潤的行為, 給予行政處罰, 并及時向社會發布檢查結果公告。
3. 2. 2 幫助農藥、 種子經銷單位加強內部管理
一是建立申報準入制, 強化驗貨制度.要求大型農藥、 種子批發商, 每一批貨都自覺地向當地計量檢測部門申報,檢測合格后方在本行政區域內經銷、批發, 在“抓好源頭” 之后, 再多一次把關。 并組織農藥、 種子經銷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 提高經銷的法制意識。
二是建立追償制度。 對農藥、 種子的計量問題, 不管在哪個環節出現短斤少兩行為, 造成經濟損失, 都要求其承擔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 并一層一層地追究責任, 一查到底。
對經銷商在進貨時, 明知商品量不夠或主動要求廠方故意少裝的行為, 采取輿論曝光和行政處罰并舉的原則, 使那些一心想靠違法行為來發財的商家失去信譽和市場, 并建議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從而維護公平、公正、 公開的市場競爭秩序, 規范經營行為。
3. 3 推動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工作
針對當前農藥、種子生產企業的定量包裝實際, 制定出一套監督計劃。 對條件成熟企業鼓勵其申報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 即申報 “C” 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