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粕的脫溶烘干工藝流程和設備:
1.工藝流程:
冷卻
濕粕→刮板輸送機→蒸烘機→成品—粕入庫
主要設備有:刮板輸送機、脫溶烤粕機、高料層蒸烘機、立式蒸烘機、臥式烘干機、捕集器(干式捕集器、隔板濕式捕集器、旋風濕式捕集器等)。
二、粕的脫溶烘干工藝技術要求:
1.蒸烘機第一層,因粕中含溶劑較多,升溫不宜過快、過高,以控制在65~75℃為宜。
2.第二層溫度控制在85℃左右。
3.第一、第二兩層噴入直接蒸汽(壓力以不噴散料層為宜),起蒸料作用,在溶劑蒸發的同時,破壞有害酶類的活性。直接蒸汽噴入量為5~6公斤/噸料。
4.第三層(第三節)至最后一層,夾套加熱,蒸汽壓力6~8公斤/平方厘米,起烘料的作用,溫度100~105℃。最后一層也可噴入適量的直接蒸汽。
5.蒸烘機出粕必須封閉可靠有效。
6.蒸烘時間40分鐘。
7.入庫粕溫度40℃以下。
8.成品粕質量要求:無溶劑味,引爆試驗合格(見附注),水份12%以下,粕熟化,不焦不糊。
三、粕的脫溶烘干操作:
1.認真按照本工序工藝技術要求,控制粕的脫溶溫度、時間、蒸汽壓力和噴汽量。
2.保證成品粕的質量要求,引爆試驗每4小時做一次,每次取二個樣品,不合格的要采取措施解決。
3.刮板輸送機要穩定地向蒸烘機供料,發生堵塞及時排除。
4.濕式捕集器的噴液量要保持穩定、適量,防止管道堵塞,并定期清洗排渣。
5.經常注意蒸烘機、刮板輸送機、輸送機械、電機、泵等設備的運行情況,保持蒸烘機內料層高度,及時添加潤滑油。發現異常,及時設法排除,不得帶病運轉。
6.生產中蒸汽壓力如發生突然降低情況,致粕中溶劑蒸脫不凈,應立即停止進料,待蒸汽正常后再進料。
7.成品粕發現有以下現象不得出廠:
(1)粕中含溶劑,引爆試驗不合格;(2)飼料豆粕沒熟化;(3)粕的溫度超過60℃。必須重行處理后,方能出廠。
8.粕庫中的粕含水份過高或溫度升高,要及時攤晾降水,以防霉變或自燃起火。
附注:粕的引爆試驗:
1.用具:一個干凈完好的容量為1000毫升;帶蓋磨口廣口瓶,一個700毫升的取樣器皿;火柴。
2.操作順序:
(1)、取樣器皿迅速取滿粕樣700毫升;
(2)、立即裝入廣口瓶中,將蓋壓緊;
(3)、移到安全地點,在不低于20度的室溫(冬季用保溫箱)下冷卻至室溫,中間搖動幾次;
(4)、劃燃火柴,燃著火種,即開蓋用火點試。
3.結果:
(1)、不爆、不燃(合格)。
(2)、爆或燃燒(不合格)。